南昌大学新闻中心主办
  • 【江西民盟】全国人大代表黄菊花建议:加快推进药品全链路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 作者: 摄影: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20-05-27字体:[
  •   

    279a7bb76c1d4ca493dee9e655b595df.jpg

    药品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药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条件限制,某些环节还存在一些漏洞,特别在目前大力发展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建立药品全链路信息化追溯体系已成为可能。为此,建议:

    1.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修订后,需要尽快明确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点要求,并明确监管部门对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地的监管细则,为加快推进药品全链路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2.建议尽快开展医疗机构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议在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药品追溯系统,鼓励使用第三方药品追溯平台,实现已上市药品全品种各级销售包装赋码。同时,以上海麻醉药品案为代表的一系列事件,反应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在医疗机构的执行存在一定问题。药品追溯制度在医疗机构中也处于停摆状态。利用药品追溯制度“一物一码”的特性,可以更有效、更严格的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提升医院药事管理水平。建议药品追溯制度实施条例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实现全链路追溯的步骤和时间要求,尤其需要尽快推进毒麻精放类特殊药品、血液制品、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等药品品类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3.建议将药品追溯信息纳入医保监管体系。药品追溯信息对于当前的医保费用管理可以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当前武汉、阜新、聊城等地进行强化医保协议管理的试点,利用药品追溯码查明药品反复购销、骗保,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医保定点药店,明显提高了非赋码药品的进销存比例。建议将药品追溯信息纳入医保监管体系,同时将是否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完成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药品招标、集中采购等工作的要求中。

    4.挖掘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商业价值,提升企业动力。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建议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关联,第三方药品追溯平台和开展药品信息化追溯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机构都接受信用评估;让企业/机构从药品信息化追溯工作中受益。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Y2lT4RDbrpiw9E65cQQjg

    编辑:张佳美

    责任编辑:马文君

     

热点新闻更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办公楼三楼   

电话:0791-83969057   邮编:330031

版权所有:南昌大学新闻中心     点击数:


手机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