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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助”在创新
作者:
龙束鹿
摄影:
龙束鹿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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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6月11日报道: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朝气蓬勃,崇尚知识,敢于创新,也注重维护自身的权益。
对于学生维权的体制性安排,我们耳熟能详,比方说,班干部、学生会、团委、社团、学生辅导员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组织多具有学生自我管理的性质,主要职能是更多地侧重于调节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它们虽然也承担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纽带和桥梁职责,但从学校组织架构的完整程度来看,似乎还不够。
笔者揣测,这恐怕就是南昌大学试行“学生校长助理”的现实基础。
“校助”的意义在于,这种角色具有“两重性”:他们既是学生,也是管理者的助理。尽管当事人也对“校长助理”这种角色存在不同认识,但谁也不能漠视他们的存在。
角色的“两重性”,势必使“校助”们的管理理念也具有“两重性”:他们既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也要如同一个管理者那样,从全局和总体上审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这种“两重性”,使“校助”很容易被认知为大学生利益的代言人,管理方的支持者、参与者。
生动而充满激情的大学校园,或许还缺少这样的角色。
正是因为“校助”起的作用,南昌大学在对学生处以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时,开始引进类似听证制度的审议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改革,就是请学生代表、当事人和中立的第三方参加审议。而在以前,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处分,在校方的“管理者”看来,这完全是一种管理者对于被管理者的绝对“处置权”。
由此可见,在高等学校管理中,需要加强的是这种既能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又能体现管理者意志的管理理念。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前者更为失缺。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说:南昌大学出现的“校助”体制是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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