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涂金凤、学生记者林康)4月22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专家、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曹鎏来校做学习辅导报告。
曹鎏结合专业研究、工作经验、学习思考,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中国特色及意义、基本原则、监察体制、监察对象、留置的法治化、监督和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辅导解读。她认为,《监察法》是中国创制,是基本法、综合法,具有法典性,具有授权法和控权法的双重功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的出台,有利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全覆盖,开启反腐败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察法》的目的在于扎牢权利的笼子,最大特色是实现对涉及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监察。

会议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医学部、共青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党等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从基层党委加强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角度,交流了学习贯彻《监察法》的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
在家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各学院(单位)、职能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党委(总支)副书记,第一、二、四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学校专兼职纪检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员200余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