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第四附属医院)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四附院获批试点医院,江西省仅2家。
试点期间,满足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就医所在地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持社保卡就可直接结算相关费用。此次纳入试点范围参保的工伤职工有三类,分别是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这三类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就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医院将切实做好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
编 辑:李璟钰
责任编辑:涂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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