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新闻中心主办
  • 【普法进行时】法学院诚邀彭錞教授举办学术讲座
  • 作者:法学院 摄影:法学院 单位:法学院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22-06-08字体:[
  •   

    本网讯(法学院)6月8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彭錞应我校法学院邀请,通过线上的方式为法学院师生开展以“再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定位、性质与边界”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学术讲座由法学院程迈老师主持、近百名法学院师生参与。

    2745e628e8514ef79cd826ba60aa022f.png

    程迈老师简单介绍了彭錞老师的个人经历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彭錞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讲述: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定位、性质、边界与立论。

    讲座期间,彭老师从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切入,引出行政处罚决定主动公开制度的阐述。首先,就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定位而言,彭老师厘析了“违法事实与违法信息”“公共警告”“声誉制裁”等概念,并指出:“准确的制度定位是公开已查证违法的一次评价”。

    1a876066c3f54be0a49d8f4c4bdeab96.png

    就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性质而言,彭老师总结了当前学术中存在的学说观点,即包括单一行为说、复数行为说以及混合行为说等。就这些学说而言,彭老师认为其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与不足,并指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边界主要取决于其对个人权益的侵害和公共权益维护之间合比例性,进而揭示他对处罚决定公开边界的观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而这其中所遵循的范式主要包括:隐私范式、声誉范式以及社会影响范式。

    5444500ea44441f48f8822e83ef27e5f.png

    彭老师指出处罚决定的公开需要实现手段的合比例性。他认为:公开处罚决定作为一类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因其公开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而具有特殊性;处罚决定不是政府信息公开之例外,不应以社会影响作为是否公开的标准,而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的部分应当采用“隐名方式公开”。

    程迈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归纳总结。他表示彭老师的讲座条理清晰,使在座师生对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对学术研究的热情。大家也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编    辑:刘佳怡

    责任编辑:曾  慧

热点新闻更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办公楼三楼   

电话:0791-83969057   邮编:330031

版权所有:南昌大学新闻中心     点击数:


手机版新闻